合同无效可撤销的区别
合同无效可撤销的区别为:
1.可撤销合同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规定的期限,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限制问题;
2.无效合同从未生效,可撤销合同是已经生效的合同;
(资料图片)
3.无效合同自始无效,可撤销合同经撤销才无效,撤销之前为有效。
二、合同无效的情形
找法网提醒您,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:
1.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;
2.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;
3.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;
4.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;
5.恶意串通,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。
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四条
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第一百四十六条
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三、合同可撤销的情形
1.重大误解。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,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2.欺诈。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,一方以欺诈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3.违背真实意思。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,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,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,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4.胁迫。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,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5.乘人之危、显失公平。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,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,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,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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